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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行銷這一行一大部分的工作就是要讓你的品牌跟產品能夠曝光

但是不是只要有曝光就好?

 

當然不是

 

幾年前我們贊助La New棒球隊

球衣球鞋球帽到處三條線

想不到2009年中華職棒爆出假球案

一支雨刷搞掉半支La New

 

 

平常球賽上不了新聞台

但突然之間因為假球案職棒天天上新聞

然後就天天到處是我們家三條線在新聞上

當時公關公司幫我們算媒體曝光價值PR Value 算到破紀錄

但花大錢得到這種曝光整個就是嘔啊!

 

 

當然也有人會說有曝光比沒曝光好

但我想那是對沒有知名度的小品牌來說的

 

就好像黃品源事件的那個小模姪女(?)

原本是個完全沒有知名度的19歲女孩

雖然這種事不是太名譽

但好歹現在也有點知名度搞不好真的能夠進演藝圈(時間長短就難說了)

反正演藝圈很多人在意的是有名而不管好名或壞名

 

但原本知名度就高的黃品源就比較傷了

應該一點不希望用這樣的事情來增加他的知名度

特別是他本來經營的是好男人的形象說……

 

同理adidas 好歹也算個多數人都認識的品牌

對於媒體曝光當然也希望都是正面的

絕對不是有曝光就好

 

所以上個月我們在會議中閒聊時

有人一時無聊半開玩笑的說

現在Makiyo這麼紅  應該找她來代言

(其實以前她真的好幾次來參加我們的活動說)

 

我當場更無聊的接說

那乾脆順便連她男朋友友寄隆輝一起簽吧!

他身材好壯碩而且最近曝光不輸Makiyo

 

大家笑一笑事情也就算了

 

想不到隔天在報紙上,登能……

 

有必要這麼配合嗎?

真是不知道該說什麼?

 

話說我們真的經常碰到這種不知道該怎麼說的非計畫性曝光

 

這位清秀的小姐可是赫赫有名的被警察過肩摔的檳榔西施......

 

這......  

撞死人後可不可以穿別牌的服裝?

 

 

應該沒有任何品牌希望服裝被穿在余祥詮身上吧!(我這樣寫會不會被告啊?)  

 

大炳幾乎每次吸毒落網都穿著我們家的外套

難不成adidas是他的吸毒裝?

 

每次看到服裝出現在這些負面新聞中

我們都很無奈

但是又何奈呢?

 

品牌越大產品設計大家越喜歡

然後任何人要自己買去穿   穿去做什麼

我們也沒有辦法啊!

 

倒是因為有太多次煙毒犯或搶劫強盜犯穿我們的服裝在新聞裡面曝光

我們還想過說搞不好應該買幾件N牌的外套送給各大警局看守所

拜託他們每次犯人出來就給他們套上......

 

就像宅女小紅在她的文章裡寫的:

(如果我真的做了不知道愛迪達會不會付錢給我請我以後穿nike出門)

做了什麼請看她的文章 http://blog.roodo.com/chaiwanjui1977/archives/19075428.html

 

 

當然有更多是正面的曝光

 

這些是計畫中的

 

 

  

簽約運動員像盧彥勳每次有好表現曝光我們都超開心  

 

 

 

 

小賈斯汀大家都愛吧!

 

 

 

這百分之百肯定是非計畫性的

 

 

 

  

 

FB的創辦人不知為何超愛穿我們家的涼拖?

以他的身價應該也無法付錢給他請他穿吧!

 

 

 

只能說我們的slogan說的沒錯

 

adidas is all in

 

真的所有人都all in吧!

 

不然還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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