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九點鐘一到,家裡三個坐在電視機前面的人不約而同的嘆了口氣。
昨天看完了日劇「王牌大律師」的完結篇,今天到九點突然覺得悵然若失沒事可做,所以只好進房間打部落格了。
其實「王牌大律師」一共也不過只播了十一集,兩個禮拜多一天而已;但這十一集我們一集都沒錯過,每天享受精彩劇情絕妙演技及隨時爆出來的笑點,在短短的時間裡面建立了習慣與期待,每天感覺最開心的就是餐後等到看這齣戲劇。
還是要佩服編劇及男主角堺雅人的演技,據說日本很多人要買劇本,就是為了要讀堺雅人在劇中經常出現的一長串三四百字連氣都不換一次罵完的惡毒罵人語言。而關於這齣戲網路上有許多探討,我看了好幾篇,發覺我不可能寫得比別人更好了,所以針對戲劇就不再寫了。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這篇:http://www.wretch.cc/blog/setsuna2006/27852534
短短十一天就建立了習慣!今天一不小心都會想說待會兒要看,然後才想到,不!其實整個系列已經結束了。
想一想我讓自己每天讀聖經已經讀了十一年了,每天甩手兩千下也有四年多了,外人看可能覺得這已經是我固定的習慣了,但其實不管四年還是十一年,那種變成習慣、一定不會忘記、整天充滿期待的感覺好像還沒有建立;有時候一天過去了才發現忘了讀,必須第二天一次讀兩天份的經文;有時候太忙太累了就先去睡,第二天才一次甩個八千下,甩到都覺得自己化為鐘擺了。
對了,題外話,有人問我癌症怎麼好?現在怎麼保健的?我就回答說天天甩手。我說我一天甩四十分鐘。希望讓我身體能夠一直健康下去。結果朋友說,如果甩手那麼有用,那麼為什麼不乾脆一天甩兩、三個小時好了?我說,如果這樣子,感覺就算活到一百二十歲,但生命裡面大概有12年的時間都是在甩手,會不會無聊了一點?
甩手還是半個小時到40分鐘就夠了吧!而且其實我是邊看電視邊甩的。
跳回來!重點是看這齣日劇才兩個禮拜,似乎全身心都已經準備好提醒好自己每天要看,很快就養成習慣了。只能說人總是這樣子,重要的、對身心有益的,要建立習慣總是很困難很困難。但娛樂的、玩耍的、有趣的、不太有意義的(例如玩平版電腦或手機的遊戲)、對身體其實沒有什麼好處的,總是一下子就變成習慣擺脫不掉。
聖經羅馬書第七章有提到:「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當然看個日劇不至於是什麼惡啦!只是人真的常常很矛盾是真的。我也知道早睡養生對身體好,但常常忍不住一不小心就過了午夜;我也知道垃圾食物不要亂吃,但還是嘴饞吃到沒有胃還會發胖;我也知道做人要與人為善,但還是常常忍不住發脾氣;我也知道人要看得開,但難免會為一些事情心裡有疙瘩;我也知道人在做天在看,但還是難免抱怨不是不報?但怎麼時候一直還未到呢?
不管怎麼樣,還是感謝這齣戲劇,每一集都好好看,讓我們開心的過了兩個禮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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