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出院回家那天是週二,週二是我太太一早就要去上課的日子。但是沒問題,我的孩子們都大了,他們可以代替媽媽來帶我回家。

當天一早送走太太之後我就坐立難安,期待兩個孩子(大兒子跟小女兒會來接我)趕快出現,讓我可以速速回到家。不過事情沒那麼簡單,出院手續繁瑣,還要領一大堆藥,拿一大堆回診掛號單,最後要繳一大筆錢。這次開刀加各科診療加住院病房加自費的營養品等等,扣除健保給付,我們自己還要支付超過三十萬!但還是要感謝台灣有這麼好的健保制度,否則我們大概得去抵押房子了吧!

十點多兒子推著輪椅先進到病房,小女兒去付費拿藥跑流程。帶著輪椅是因為我自覺仍然體弱,能夠走但可能走不遠,估計回家之後也還要調養一段時間才能長時間行走(這裡講的長時間可不是登山健行半天一天的,意思只是說連續走個十幾二十分鐘之類的......)所以我囑咐他們帶輪椅來讓我可以坐著出院。

這台輪椅其實是去年我買給我媽的,當時我媽痛風(或關節炎?不同醫師診斷不太一致),雙腳腫脹寸步難行。為了帶她往返醫院,我去買了一台輪椅。可是我娘根本沒坐過幾次,她根本上非常抗拒坐輪椅,除了兩次真的痛得沒辦法以外,其他時間忍著痛也無論如何要自己走。而且愛面子的她在醫院願意坐輪椅,回家到電梯間就一定拼命自己站起來走,就是不願意讓鄰居看見她坐輪椅的模樣。本來希望她外出,特別是那段時間去教會能夠坐輪椅比較舒服,她完全不肯。後來她的疼痛好了,這輪椅就無用武之地好一段時間。萬萬沒想到,最後是我本人需要用到......。

 

終於盼到了小女兒辦完所有的手續領了一切該領的藥(好多啊!)來到病房,我......可以回家了。我坐在輪椅上,兒子女兒推著,經過護理暫時,跟看到的每一個護理師感謝致意,輪班制的護理師,所以幾乎每一位都曾經照護到我。但出院那天上午我記得有一個護理師,跟我說她之前在加護病房照護過我,這兩天才調到普通病房輪班。當天是第一次在普通病房碰到我;我跟她說我今天要出院了,她很驚訝也很開心的說:「哇!你恢復得好快喔!」我心裡想,來到普通病房住了18天,這樣算快嗎?我巴不得更早能夠出院啊!但再想想,當時我在加護病房的慘狀,現在跟當時比,能站立能走路(距離不長就是了)應該是天壤之別吧!也難怪她會驚訝了。

 

輪椅推到地下停車場,我站起來上了車,女兒發動車子,車子緩緩駛出停車場。當車子出了停車場,離開了醫院的建築,陽光照進車窗時,我開始掉眼淚,哭得不能自己。經過36天,終於第一次離開這棟醫院大樓了。接下來我要在家裡,繼續與這場病來奮戰。是的手術結束了,是的我有一些進步,但我還有腎衰竭、體力復健、體重持續下降等各種問題等著我。但無論如何,能夠離開醫院,已經是一個里程碑,對此我滿心喜悅,滿滿感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愛運動但是跑不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