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今天報紙的一篇跟運動選手有關的報導,心中不禁有些感觸。
「太瞧不起人了!中央銀行徵工友 條件居然要參加過奧運」,這是蘋果日報網路版的標題。新聞根據主圖的中央銀行內部公文,討論「中央銀行開出月薪2萬3~2萬6台幣,要應徵具有奧運國手資歷的退役國手來擔任工友職缺的爭議」,內文的論點主要是認為中央銀行的內部公文是對亞奧運等級運動選手的不尊重,爆料讀者強調「中央銀行美其名是為照顧體育選手,但其實卻凸顯對體育選手的不尊重,原本的好意變得很有針對性,彷彿在說台灣的體育選手沒前途,需要靠你施捨這個工作,實在太誇張。」
然後在新聞的下方相當多的讀者留言,多數認為「這是羞辱運動選手」、「當奧運選手還只能當工友」、「奧運選手參加過亞奧運的選手去拿月薪2.3萬-2.5萬的薪水實在太低了」等等。
其實這個中央銀行的公文其實是行之有年,在90年代體育署為了許多運動選手的就業,千拜託萬拜託他們安排這樣的條款讓退休運動選手多一些就業機會的產物。現在的讀者一看到亞奧運(其實公文還包括東亞運、世大運、各單項協會世錦賽等涵蓋眾多)國手,腦袋裡面大概就浮出朱木炎、許淑淨、楊俊瀚等等頂尖運動員,當下第一反應就是:「什麼?讓他們去應徵工友!太羞辱人了吧!」
但其實仔細想想,除了奧運門檻較高以外,其他運動賽事包括團隊競賽等等台灣動輒派出上百甚至數百選手參賽,2017在台灣舉辦的世大運參賽選手達到371人!2018年雅加達亞運40個項目台灣更派出588位運動選手參賽!這當中你認識幾位選手?能夠拿到獎牌的選手佔比不高,很多選手可能是去陪榜的,冷門項目沒拿牌的回來還是nobody,在團隊裡面沾光拿牌但其實根本不太有上場的回來也還是nobody。
拿牌的很好,主副將都有國光獎金,至少可以當作創業基金(這些人大概也不會去應徵前述的工作了)。但是沒有拿牌的居多,他們退下來之後跟我們都一樣,就業找工作換工作。是的奧運金牌如朱木炎可以去體大教書擔任教練,但沒拿牌沒名氣書又沒唸好的呢?從小到大只會打球只會跑跳,但現在選手生涯結束了,要他們做什麼?
當一般上班族吧!英文好不好?商業常識有沒有?公司會因為你參加過奧運就用你?想太多了。我在adidas上班十年,就算這樣的運動品牌可從來沒有錄取過一位亞奧運國手過啊!為什麼?adidas這種公司要業務人才、要網路行銷人才、要產品開發人才,但並不需要網球國手、足球國手、田徑國手、游泳國手、壘球國手、體操國手、水球國手、射箭國手、輕艇國手、龍舟國手(亞運項目喔!)、手球國手、空手道國手、角力國手......。這都是我們派去參加亞運的項目沒錯,但問題是如果這些國手這些年只專注在這項項目的訓練成為頂尖,但沒有其他的專業,那麼很遺憾的,以台灣的運動市場,這些冷門項目選手除了在專業運動項目擔任教練以外(但這類職缺並不多,更何況非熱門項目台灣沒有太多人在學,不需要一直增加教練),除非重新學習新的專業或技術,例如擔任健身/體能教練(但那也不是當過運動員就一定能夠勝任的,你具備好的溝通能力教學口條嗎?能夠以外文吸收新知嗎?有業務開發能力嗎?),不然雖然具備亞奧運國手的身份,但也不過就跟一般大學專科畢業生一樣,進入職場還是一片徬徨,一切要重新學起。
但不少是因為國高中甚至大學基本學科基礎太差而導致學習新的專業的困難;這不能怪選手,因為他們可能從小到大沒被要求將學業基礎打好;但如果學不來也不可能讓企業光憑國手光環就因此妥協收留,畢竟經營企業又不是在做慈善事業的,要領薪水就要有一定的本事啊!所以到最後,就以照顧為國爭光的運動員為名逼著政府買單,釋出各機關晉用員額來吸納這些退役運動選手,也因此,出現了前述中央銀行的公文。是的,已經二十多年以上的事情了。
當大家在義憤填膺地認為讓亞奧運選手去當政府機關的工友是侮辱人時,中央銀行跟相關單位可能也有苦說不出,如果不是體委會逼的,搞不好他們也不願意啊!有本事的運動選手早就去當教授去選公職去做生意去創業去各種營利及非營利機構做得有聲有色,那麼這些年來會去應徵這23K薪資的亞奧運國手又都是什麼樣的職場從業人員呢?水準真的就會比一般就業市場的求職人員好嗎?但為了配合政府的要求,他們不得不為然後現在被罵到滿頭包。
然後,我突然跳tone的提一下本PO文標題的問題,是什麼樣傲慢的心態認為去當工友就是羞辱這些運動員?職業不分貴賤不是嗎?這樣的新聞對於目前在央行擔任這些職位的工友們是何感想?他們賴以維生的工作,為什麼覺得是一種侮辱?所有發言的人有沒有想過在自認為幫運動選手爭取尊嚴爭取權益的同時,卻對另外一群人造成了傷害?
再者是什麼樣的邏輯認為23K的月薪是委屈了這些參加過亞奧運的國手(但多半沒得牌)?
一個大學畢業生四年日夜苦讀也非常努力,學業成績優良的進入職場,但很多時候因為所學的不是熱門科系,加上現在台灣經濟景氣就是如此,畢業之後也是從領23K開始,那他要不要抱怨政府跟央行怎麼不特別照顧他們,卻刻意增加運動員錄取的機會?不會運動就要受委屈嗎?搞不好他們還很想進去央行成為工友呢!工作內容是「公文傳遞、辦公室環境整理、一般事務性工作及交辦事項」,這其實也可說是總務人員、事務人員、庶務課專員吧!只是在這個公文裡面被寫成工友這個過去可能被認為比較具有貶意性的名稱;但還是那句話,職業不分貴賤啊!好漢不怕出身低不是嗎?只要能進到中央銀行,努力工作求表現希望被看到再尋內部管道晉升,啊上班族不都是這個樣子?很多大學畢業生可能很願意呢!「我在中央銀行工作!」聽起來不錯的職涯起點吧!
那為什麼去做這個工作卻是對運動選手的侮辱?如果運動員找工作都很順利,一開始哪需要這個條件?
我想真正的侮辱,是還需要這樣子的條款來嘗試保障運動選手的就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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