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還是個彆扭的青少年時,我非常排斥跟父母親一起出去,因為那非常不酷。要酷,當然是要跟自己的麻吉死黨出去才對(OK,我那個時代其實還沒有麻吉這個名詞,但死黨已經有了……)。所以高中時我總是用盡各種藉口不跟家人出去,時間都花在朋友的身上。
我爸媽對我算是包容的,不滿但也沒有辦法。唯有兩個場合我爸爸會非常堅持,一個是除夕回去團圓,另外一個就是掃墓。
國小國中祖母還在卓蘭老家,高中大學時祖母跟著大伯父搬到斗六,但無論在哪裡,爸爸一定會帶著全家回去吃年夜飯。每年都重複一樣的內容,伯伯叔叔嬸嬸等大人一桌吃飯喝酒聊天到很晚,我們堂兄弟妹小孩一桌很快吃完然後去看電視、玩撲克牌,等大人終於酒足飯飽後就是發紅包、放鞭炮、然後找地方睡覺。
掃墓則是在清明之前,一夥人要回到卓蘭祖父的墳前,彎腰走過上面架滿水梨鐵絲的泥濘果園小路後才能到長滿雜草的墓地,然後割草、燒草、燒紙錢、焚香祭拜(但我們是家族唯一的基督徒,所以用鞠躬代替),然後吃水煮蛋(為什麼一定要吃水煮蛋?不知道!),最後還要放一長串鞭炮。(兩邊都是以放鞭炮結束)
不管我這個自以為酷的青少年多麼不情願,這兩個場合一定要到,這是no argue的。平常好脾氣的爸爸在這兩件事情上絕對不讓步,我如果多頂兩句他可是會翻臉的,總是慎重告誡我慎終追遠、傳統節日、家族情感的重要。所以到後來我也不會再肖想發動抗爭可以躲得過這兩件事情,只能乖乖的出席。
等年紀漸長不再彆扭了,跟親戚長輩越來越打成一片,我也不再排斥這些場合了。到17年前爸爸過世之後,我身為家中的長子,感覺有義務要代替爸爸做這樣的事情,延續我們這個家庭在整個大家族的present。同時也將這樣的傳承教育給下一代。
老實說,現在我就能夠體會,親戚是永遠的,而同學、朋友,很多時候都是短暫的。一旦畢業了幾年,各奔東西,聯絡慢慢少了,感情也就慢慢淡了。但當年爸爸住院、乃至過世時,真的是靠著親戚長輩們的幫忙才度過的,這種時候,同學及同齡的朋友們是幫不上什麼忙的。
當年覺得伯叔姑姑舅舅阿姨就是一些年紀很大的長輩,遙不可及沒什麼好聊的。但現在自己四十多歲了,吃飯時我也升級到「大人桌」,覺得這些真正有血緣關係的親戚們,一個個越老越可愛;而且在聊天談笑憶往中從他們身上看到當年爸爸的模樣,看到媽媽的模樣,也看到自己將來的模樣。
現在祖母也過世了,我們過年不再需要回卓蘭或斗六了,留在自己家裡就可以,雖然少了舟車勞頓,但總覺得六個人的年夜飯好冷清,所以這幾年都邀請淑真姑姑跟姑丈來一起吃飯,增加點人氣。到11點多,電視關起來,會有一個簡短的家庭禮拜,大家為過去的一年感恩,也為即將來臨的一年祈福。
初一下午我們到林口掃墓,在墳前跟爸爸團圓,讓愛熱鬧的爸爸,也能夠感受到過年的氣氛。
而初二無論如何,一定要帶大家回娘家(幸好高鐵票都還買得到),讓小朋友回台中看看外婆(或者說給外婆看看)跟小姑姑。如果立頌舅舅跟兩個小表妹也在就太棒了
不管我們家的青少年喜不喜歡,這是no argue的,這不僅是我這個爸爸的堅持,也是爸爸的爸爸的堅持,希望也是你們將來的堅持。
除夕晚上在家吃團圓飯,邀請淑真姑姑、姑丈以及表弟浩宇來衝人氣
年夜飯後吃點心,還玩起骰子
初一下午去林口掃墓,黃禾黃杉在阿公墓前合照,如果爸爸還在世,一定愛死了這兩個可愛小孫女
十幾年前是我們家的小朋友負責擔任吉祥物被照相,但現在他們都長大了
初二回娘家看外祖母。岳母的五個孫子排排站比高矮,這是每年都要來一次的事情
初二晚上一起去吃牛排,大大小小13個人也好熱鬧。
發紅包了,阿媽跟五個孫子拿著紅包開心合照
初三我陪媽媽、大姨去看望二舅跟二舅媽。四個老人家加起來超過320歲,聊起天來從60年前的事情一直講到6個月前的事情,真是滔滔不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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