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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虎隊重新合體的新聞還滿紅的,三個40歲的中年人唱起18歲時唱紅的歌,也算是一種噱頭跟懷舊吧!其實小虎隊的三個人解散後過氣很久了,但湊在一起,倒也激發出一些將熄的火花,讓中年人看看當年的偶像,然後一起感嘆,人都是會老的。

 

為什麼有這種感嘆,話說公司有一個Sports Style、Originals的部門,一向跟我這個負責Sports的中年歐吉桑沒有什麼關係;Originals 可是潮、流行、年輕人的產品。跟我唯一的關連就是,負責的同仁就坐在我隔壁。但她們從來就把我當作空氣、化石囉!絕對不會來問問我的意見說:「Andy哥,你覺得這個顏色(設計、剪裁)如何?」之類的話。沒錯,如果真的來問我,那就是問道於盲吧!我對於公司的幾乎所有部門(從行銷、產品、業務、直營、到人事、財務)都敢發表高見(簡稱雞婆),唯獨Originals的產品,本人屁都不敢放一個,完全就是一個不懂、不相關、不認識、不了解、不敢想像......。

 

但今天Originals 同事們在看本週即將上市的Jeremy Scott系列產品時,我看到一件超誇張的衣服,一時無聊,拿起來試穿,拍下這張照片。感想如下:

 

1. 這件鑲滿亮亮寶石的衣服重達10公斤吧!天天穿應該可以取代重量訓練、達到鍛鍊肌肉的效果。

2. 上面有號碼,看起來像是一件球衣。但如果穿去打籃球,因為太重,一切只能慢動作進行,保證防守被過、投籃被蓋、運球被抄。如果穿去打棒球,打出左外野的平飛安打,都還會被回傳球封殺在一壘前,因為跑不到一壘。

3. 我請同事幫我照張相,回來一看,怎麼覺得是 Tom Jones 上身?完全就是一個過氣歌手的感覺。不知道誰是 Tom Jones?那麼想想穿著閃亮舞台裝的謝雷,或者前天在沈春華 Live Show上硬要表演跳舞的葉啟田,意思都差不多啦!

 

結論,我還是繼續和 Originals保持距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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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運動但是跑不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