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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六上午推掉了轉播工作,去參加朋友的太太的追思彌撒,林太太因為癌症過世,得年52歲。

今天下午開車經過星巴克的辛亥門市,順口跟女兒說每次經過這裡,就想起星巴克以前發展部的辦公室曾經在這門市的地下室,然後想起當時的發展部主管汪Sir。他在兩年多年過世,得年55歲。

汪Sir過世之後我也去參加了追思禮拜,事後寫了一篇文章「161112 Bye Bye 汪Sir-生命的長短」,裡面提到汪Sir跟我爸爸的類似,同樣的瀟灑、同樣認真,同樣是癌症,同樣的年紀過世。

更早一點我大學同學德國(德國這兩個字是他的名字)心肌梗塞過世,同樣是53、54歲左右。

 

五十幾歲就過世在現在來說真的早了!雖然上週六的神父提及朋友太太過世前的堅強及坦然面對死亡,雖然我在汪Sir過世的PO文中提到他跟我爸爸都是「瀟灑轉身」,但是再想一想,真的太早了。留下正當中年的先生或太太,留下才國高中的孩子......;五十幾歲真的太早了。

 

並且我已經想過很多次(以我的病史我不得不常常思考這樣子的問題),留在世上的太太或先生或子女說不定還可以自立,還可以因為家人朋友教會的支持,隨著時間的經過慢慢地減輕傷痛;但是,要離開自己親愛的家人離開這個世界是不是會讓即將離世的人很不捨啊?雖然基督徒說「死後我們要去那好得無比的天堂,不再有憂愁病痛煩惱」;但再怎麼說,在五十多歲離開的話,多數的情況,要與一二十年來親愛牽手的伴侶及從小保抱長大的子女就此分離......。天堂雖美好,但這......又怎麼捨得啊!(對不起,這是出自於我們對於死後世界的無知有的感想)

 

晚上甩手實在看日劇「派遣女醫」,一個之前一直拒絕腦部動刀(擔心開不好結果更慘,並表現得很灑脫的樣子)的病患,最後在開刀前講了一句話,「其實......我很想活下去」。我突然想起下午提到的汪Sir,想起我爸,想起上週告別彌撒的林太太,想起我的大學同學德國,突然超級有感。如果我面對這樣子的狀況,我可能也會說:「其實我很想活下去」吧!

 

我真的很想活下去,所以這些年我每天禱告求上帝憐憫,每天甩手40分鐘,努力照顧自己不要太累不要太大壓力要過得開心。

我真的很想活下去,繼續享受如同這幾年的日子:轉播我喜愛球賽,有充分的時間跟家人在一起,能在教會詩班唱歌服事,能幫助屬靈書籍的翻譯,能為一些公司擔任顧問提供經驗給年輕的朋友。

我真的很想活下去,能夠像今天上午,端著一杯咖啡漫步在大安森林公園裡,享受陽光以及綠蔭!

 

紀念這幾位五十多歲就過世的朋友以及我爸爸;相信你們其實也都跟我一樣很想活下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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