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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在阿迪上班時運動行銷team的同事今天聚會吃飯。

當然在阿迪的十年中我們的團隊有人來來去去,但照片中的這幾個人是我離開前的最後一批了。三個男生中,我2004年進公司,Jack 2006年進來,Stanley 2008年加入。然後2014年我離開,改由Jack接任team leader,之後Jack也離開,Stanley接任team leader至今。我們三個人都在公司待了十年!當然,Stanley的紀錄還在持續中,應該會打破我跟Jack的任職年資。

在一家公司待上十年說容易也不容易,我的印象中,在統一超商或統一星巴克待上十年的人可說是十幾拖拉庫,十年根本只是基本盤而已,二、三十年的比比皆是。但是像adidas這樣子的外商公司,特別是行銷單位,要待個十年以上就不太容易了。我離開四年,現在行銷部的同仁已經沒幾個認識了就是流動率大的證明。所以我跟Jack跟Stanley在同一個運動行銷單位先後都能夠待上十年左右,其實是滿神奇的。

當然,這也印證我們是多麼喜愛運動行銷這份工作,能夠用公司的資源協助優秀的運動選手及團隊,雖然自己的運動生涯已經過得差不多了(其實運動天份也不夠啦......),但喜愛運動的我們卻能夠用這份工作持續跟運動界運動員相連結,實在是再開心不過了。Jack跟Stanley都是對運動具有滿滿使命感的人,有時候我甚至要拉住他們說不要太感情用事,不要太站在選手那一邊;也要想想我們是拿阿迪的薪水,運動行銷這份工作是要行銷adidas這個品牌,要為公司尋求績效尋求曝光尋求商品銷售的提升,不該是那麼單純的不求回報地幫助運動選手......。但是他們對運動的熱誠跟對選手的用心關心,那份持續不懈希望台灣的運動發展得更好的心意,其實也實在令人感動。

 

我離開阿迪運動行銷之後在體育台耍耍嘴皮子,轉播的網球比賽全都是國外的賽事,鮮少會播到台灣的選手;但偶而播到謝淑薇及盧彥勳的比賽,自然就很開心。Jack後來換了公司,但做的還是品牌行銷及台灣賽事、選手的贊助;現在Stanley接續我們兩個的工作(遺志?),繼續在adidas服務協助台灣的運動員締造佳績。雖然在不同的崗位,但我們的心意初衷,對運動的熱愛,跟當初在adidas運動行銷team共事時還是一樣的。

 

人生一定有起落,工作中一定有風雨(跟遇人不淑),但是想一想,曾經一起在運動行銷team共事,我們其實是很幸運的。也很幸運過去曾經有你們這些同事,一起度過許多的快樂時光及難免的風風雨雨。有機會一定要常聚一聚,彼此加油打氣充充電(互相取暖?),然後再回到不同的崗位,用自己的方式來記得/持續自己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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