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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聖經哥林多前書13章是著名的「愛的真諦」的出處,這段經文所有基督徒應該是再熟悉不過了,就連非基督徒可能也曾在某些場合聽過: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

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因為實在太熟悉了,有時候會覺得,都當了50年的基督徒,從這段聖經應該再也聽不到什麼新的教訓了。

 

但今天卻聽到了。

 

今天證道的牧師引用了這段經文,特別闡述「不計算人的惡」這一句。

 

不計算?原來意思就是饒恕!

 

彼得曾經問耶穌:如果弟兄得罪我們,要饒恕他幾次,七次可以嗎?

耶穌回答彼得:不是七次,是七十個七次。

耶穌的回答意思當然不是指要饒恕別人490次!誰算得完記得準啊?那......就不要去計算了。

 

而這是呼應到「愛的真諦」這裡所說的:「不計算人的惡」。所以對他人得罪我們「不計算」,就是「不記住」,到最後也就「不計較」了。

說得簡單,但我們真的做得到嗎?我在聽道時捫心自問,這很難很難吧!不計算還有可能,次數太多多到不去想也就算了,反正知道他老是得罪我,老是找我麻煩!但不記住?不計較?怎麼可能忘記他過去這樣子對我,得罪我幾次可以不記得,但有這麼一檔事情是肯定不會忘記的啊!

更難的是,怎麼可能從此放下不去計較?有機會的話—也許不是故意去找這個機會,因為我們是基督徒:p;但真有機會送上門來,又怎麼可以放過?—當然要好好報復教訓他們,讓他們知道欺負人的下場,讓他們得到教訓啊!

 

但是,聖經卻不是這麼說的。聖經說:愛是「不計算」、「不記住」、「不記較」人的惡。

羅馬書12章也有記載類似的課題:「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申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更進一步還說:「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難嗎?太難了!人性裡面的計較、記恨、報復、憤怒、不平要討回來的個性,我一樣也不缺。就算是一個五十年的基督徒,要做到饒恕不計算還是很難,我隨隨便便腦袋裡轉一下,都有一大堆得罪我犯到我傷害我虧欠我的例子,記得一清二楚啊!

 

但今天最後,牧師提供了一個解決之道,要忘記別人對我們的傷害及虧欠很不容易,但我們可以用「思想主的恩典,代替記住他人對我們虧欠」!

是的,別人虧欠了我們,但我們犯的罪虧欠上帝更多。上帝可以饒恕我們,那我們難道不應該饒恕他人?如果我們總是想到上帝在我們身上的恩典,因此而感恩;我們就會少一點去計較別人對我們的虧欠而總是憤憤不平。

 

用感恩來取代憤恨,這是牧師所提供的解答。

 

感謝牧師,這並不容易,但卻是我應該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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