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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自己愛運動,在運動產業工作,所以經常在部落格提到美國文化中的「運動底蘊」。幾乎所有美國人從小都有接受一定程度的運動教育,了解接觸不同類型的運動項目,並參與各地已經形諸多年的高中、大學、職業運動賽事,所有人對運動的認知及常識跟視運動為生活的一部分,這是台灣完全無法相比的。所以我們不用一開始就拿美國為標準,這標準太高;但我們的確應該從基層從教育開始,努力建構台灣人的運動底蘊。

 

如果這樣的建構能夠達到一定時間出現一定成效,就不會出現很多讓人啼笑皆非甚至憤怒的運動相關事務,例如當年台北市聽障奧運的游泳館。很多事情如果大家多少懂一點運動,是不可能錯成那樣的。

 

今天看到一個新增的例子。

 

有建築界「奧斯卡獎」之稱的「建築園冶獎」宣佈了今年的得獎名單,其中有一個跟運動有關,是高雄市政府在鼓山區捷興一街興建的「繽紛海濱鬥牛場(cool cool seaside)」,也就是上面主圖照片顯示的籃球場。

 

身為一個對籃球略懂的運動產業從業人員,我看了兩眼不禁倒抽一口氣,這是什麼糟糕的球場配置?這完全不能打球啊!除了顏色感覺還算OK以外,這根本是一個一無是處的設計啊!

 

然後它不但被高雄市政府驗收通過,甚至還得到被認為是台灣建築奧斯卡獎的單位評審肯定而獲獎!

 

看了這照片看了這新聞我不禁黯然嘆息,這證明從設計到施工到驗收過程中沒有一個人會打籃球懂籃球,才會打造出這個貽笑大方的籃球場地,然後還有人頒了個獎來獎勵有人做出這個貽笑大方的籃球場地!

 

看看照片這個球場,受限於場地的長寬所以出現詭異的形狀這我可以接受,反正不是標準球場不要拿來打全場就好;反正是半場鬥牛用的所以底線超級寬三分線以外還有那麼大的空間那也無所謂;但所有打籃球的人絕對無法接受的是鐵製籃架擺在底線前方禁區裡面!!!(太驚訝了所以三個驚嘆號)籃框都已經延伸快到罰球線當然是個笑話,但更重要的是人在禁區裡面卡位搶球時還必須要注意閃躲籃架嗎?

 

還是這是給人打籃球兼練鋼管舞的?

 

看看場地的四周,就可以知道這並不只是擺放籃架的人不懂而擺錯位置而已。因為旁邊的道路關係這幾座籃架已經不可能再向後退了。這是整個設計錯誤,完全不懂籃球,卻以為就像堆個積木隨便擺擺,這裡擺不下那就往前一格,然後施工驗收也完全不懂籃球或不動腦筋,而得出這樣子的結果。

 

然後那些完全不懂籃球的建築評審還自曝其短的頒給它一座獎!

 

或許是看到了一些批評,高雄市政府在網站上有這麼一段文字:

 

捷興一街_繽紛海濱鬥牛場(cool cool seaside)

 

涼涼(酷酷)海之濱前身就是一座不標準的籃球場,近正方形的場地畫了四個罰球線,而且四周各有一座籃框。居民偶爾會前往投投球,一對一鬥牛一下。更多的時候是被堆放雜物的場地。

 

改造規劃時,受限於場地長度與寬度都不夠,中間又有花台阻隔,無法畫成標準球場。

我們移動了兩座球框,讓更多的人可以來籃球鬥牛和運動,花台整理後,加上貨櫃裝置藝術,變成一處休憩的涼亭、一處歡迎社區民眾使用的空間。

 

 

是的我知道本來就不標準,是的我知道場地的長度與寬度都不夠。但最基本的就是籃球架就絕對不能放在籃球場裡面啊!放不下不要四個球場改成兩個半場總可以吧!一定要放四個籃架那就讓球場邊線畫得更小更不標準都好,但就是不能夠笑死人(或可能害死人)的將整座籃架放在禁區裡面啊!

 

氣壞了!不寫了!台灣人的「運動底蘊」,等下輩子吧!

 

 

別說我只會批評,這是當年在adidas上班時我們規劃的信義區adidas 101籃球場,比較起來,我們才該得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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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idas 101球場近距離照片,重點是籃架在禁區以外才安全。高雄那座球場的籃架已經擺在no-charge zone的半圓上面了吧!

但我打賭,施工單位、驗收單位跟評審委員,應該都不知道什麼是no-charge zon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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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運動但是跑不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