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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是互相防守的C羅跟梅西,C羅穿著adidas球衣球褲但穿著Nike的足球鞋;梅西穿著勾勾牌的球衣球褲但adidas的足球鞋......)

 

這個禮拜正在舉行法國網球公開賽,有一天看轉播時,我很高興的跟在做別的事情的太太跟小女兒說:「耶! 女子第一種子小威跟第二種子李娜兩位Nike選手都輸了,而且打敗他們的都是adidas的球員喔!」然後我的太太跟女兒兩個人對看了一眼,露出了彼此了解的笑容。我很快了解她們在笑甚麼,只好摸摸鼻子安靜的繼續回去看球賽。

 

這裡主題講的戒掉不是抽菸或喝酒,本人沒有這些問題。今天要講的是brand的問題,對運動品牌近似病態的關注問題……

因為過去從事的是運動行銷跟品牌行銷的工作,我從一個曾經完全不在意不關心不注意品牌的人,變成一個永遠只盯著品牌看的人。上街時看的是走過來的人穿甚麼品牌的衣服,騎車在停等區等紅綠燈時總會看看隔壁穿甚麼牌子的鞋子,在台北車站等捷運時也會開始計算路過民眾穿著我們家跟主要競爭品牌的相對比例;看球賽轉播當然隨時注意場上球員穿哪個牌子的球衣跟球鞋,場邊有哪個品牌的廣告看板,然後總是希望穿我們家球衣的球員或球隊有好的表現;經過國中操場也會計算打籃球的小朋友中有幾個穿我們的鞋子,到路跑活動現場更嚴重,明明有上萬人在場還一直算一直算;連看電影或電視節目甚至新聞,都會注意有甚麼品牌相關的曝光,有沒有置入行銷呢?哪位明星今天穿了甚麼牌子的衣服,怎麼殺人犯老愛穿adidas?……之類的。

 

之前在星巴克上班時,感覺病症沒有這麼嚴重。是的星巴克在台灣也有一些競爭對手,但星巴克在咖啡產業是遙遙領先的領導品牌也是事實,既然競爭沒有那麼割喉,當然心態上也比較輕鬆。我喜歡穿著有Starbucks女神logoPolo衫,我會稍微注意別的品牌開的店在甚麼地點看起來生意如何? 或者在超商推出他們品牌的罐裝飲料的後續反應;但也大概就是這樣子了。下了班我的個人時間我想穿甚麼買什麼吃甚麼基本上沒有品牌在干擾我,我愛Starbucks,但在那一階段我並沒有成為一個Brand marketing的工作者,我只需要關心Starbucks,那並不困難。

 

但到了adidas上班後,我的工作開始跟品牌緊密相連。運動行銷主要工作固然是讓頂尖運動員跟運動團隊穿上這個品牌的服裝,但我們公司除了運動服運動鞋,還有三片葉Originals相關潮流產品,運動員以外還有藝人潮流領袖等等,我也曾經兼任公司的公關經理。每天看報章雜誌還有電視節目,從體育版到娛樂版,誰誰誰穿甚麼品牌露出變成工作的重心,多一雙鞋多一個曝光,多一個logo就多一個可以在會議報告的績效,也不管是我們送的合作的簽約的還是根本就是矇到的,在任何媒體上看到Logo就是我們錙銖必較的工作表現,一年兩年三年四年下來,在這部分我們變得幾近偏執,何況我撐了將近十年。

 

這當中其實會出現很多弔詭的事情,例如adidas贊助的招牌足球選手四屆世界足球先生梅西(Lionel Messi),我們當然希望他有好的表現;Nike贊助了另一位足球大咖C(Cristiano Ronaldo)則是我們梅西在足壇最大的對手。可讓事情加倍複雜的是梅西隸屬於西班牙巴塞隆納隊,這個隊是由Nike贊助的;而C羅在西班牙皇家馬德里踢球,皇馬是adidas贊助的。所以在西班牙聯賽中梅西穿著adidas的鞋但會穿著有勾勾標誌的巴塞隆納隊球衣上場,而C羅穿著勾勾牌的足球鞋但又穿著有adidas logo跟三條線的皇馬球衣上陣;當兩隊對陣時,我們到底該支持誰啊? 是希望我們贊助的球隊獲勝,還是希望我們的簽約代言球員有好表現?

 

NBA也是如此,一般球迷關心的是自己支持的球隊或喜愛的球員;但我做了這個工作之後很容易就變成只看品牌而沒有其他私人的偏好了。我們永遠希望Rose跟公牛隊能有好表現(偏偏玫瑰先生一再受傷),希望馬刺隊贏球­Tim Duncan老將繼續神勇回春。但籃球其實是團隊運動,不是光靠一個人的,每個NBA球隊其實都有穿著各不同運動品牌的球員。RoseDuncan固然是球隊的主將,但公牛跟馬刺隊上其實都有一票勾勾牌的球員不是嗎?

再者球員還會換贊助品牌才讓我們精神錯亂;以前賈奈特Kevin Garnett曾是我們的當家球星,2008年他跳槽波士頓塞爾蒂克隊並帶領球隊贏得NBA總冠軍,那年我們開心極了,用KG大做廣告,所有人在總冠軍賽期間都支持塞爾蒂克;可沒多久他跟adidas合約到期,2010年竟然轉而跟大陸品牌安踏簽了約,一下子要從我們廣告核心人物變成討厭的競爭品牌的代言人,那我們還支持塞爾蒂克隊不支持?

一樣的問題發生在最近,情況顛倒變成有球員投入我們品牌的陣營,那就是台灣最熟悉的休士頓火箭隊林書豪。林書豪在加入NBA時也穿了勾勾牌,之前幾個暑假林書豪總是我們的痛,特別是林來瘋之後他的聲勢到達最高峰,每次回來都是所有媒體跟球迷的焦點,也讓adidas在暑假籃球對決上總處於挨打的局面。那段時間,其實我一點都不支持林書豪,雖然不至於到偷偷希望他受傷(沒那麼壞心啦! 他真是一位認真的好青年,又跟我一樣是基督徒……),但還真的不太希望他場上表現太好,最好季後賽別贏球別晉級,免得讓他個人及對手品牌聲勢更高。沒辦法啊!雖然也喜歡這個第一位台灣裔的NBA球員,也佩服他在NBA打拼的辛苦歷程,更覺得林來瘋是除了上帝的旨意安排以外完全不可能解釋的運動史上最不可思議現象,但他偏偏穿著對手品牌的球鞋啊!

但去年底林書豪跟勾勾牌合約到期,今年初選擇跟adidas簽約。突然之間,這個我們最頭痛的對方代言人,成為我們品牌的最重要資產。這是不是要讓我們人格錯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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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在這樣子的工作十年之後,我決定離職。因素固然很多,但好處之一就是我再也不用因為哪球員腳上穿哪個品牌的鞋子或身上露出哪個品牌的標誌而影響我看比賽的好惡。我終於可以回歸像一般球迷一樣的看球;單純為了林書豪或Tim Duncan打出精采好球而喝彩,單純為了Ana Ivanovic穿上網球服很漂亮而稱讚;單純因為詹智堯很帥而且又姓詹所以要幫他加油;不是因為他們是adidas球員的緣故。

 

這是Ana Ivanovic跟他今年在法網的穿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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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反過來因為小威打球暴力不優雅而不喜歡她(而且也不喜歡她媽媽不喜歡她爸爸不喜歡她們一家人……),因為討厭LeBron James當初不仁不義的對待克里夫蘭騎士隊而無論如何不希望他再拿到冠軍,或者因為覺得巴西隊都已經拿到5次世界杯冠軍了所以希望他們這次世界杯足球賽被淘汰(最好能有新冠軍產生別老是那幾個國家在輪流)……,但從此這些討厭或不支持,將不再是因為這些運動員或球隊穿勾勾牌的關係。()

 

那天跟我們家小朋友吃飯,宣布爸爸要離職休息的消息,我說既然我已經不在adidas上班了,當然慢慢的孩子家人們不一定像過去只能穿adidas的產品……。但我附帶提到,基於感恩adidas照顧我們一家人生活將近十年,並且我做品牌那麼久之後實在難以突然轉換接受,所以拜託大家,只要你還在跟爸爸拿錢的時間,就不可以買/穿勾勾牌的產品。將來等到你們自己賺錢以後,當然我就管不到了。

至於我自己,我會試著變成中立的球迷,儘量忘記球隊球員的品牌;但我想我可能永遠都沒辦法去接受購買穿著adidas的競爭品牌吧! 沒辦法,看球賽是一回事,但穿在自己身上是另一回事啊!

 

甚至連看球賽,以本週的經驗,可能還要經歷很久很久才能夠戒掉總是在意球員穿甚麼品牌的職業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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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運動但是跑不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