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以前在大專學生團契中專講時,我就曾經講過「講不聽」這個題目。在聖經中充斥著以色列人持續不斷違背上帝/先知的誡命、訓誡、話語,終於招致上帝懲罰的例子。用這些聖經的例子來看我們現在人,其實我們也是五十步笑一百步,常常怎麼講也講不聽,總覺得歷史是別人的歷史,這樣的事情應該不會發生在我身上,好像非得要親身經歷到慘劇,才會學到教訓。


 


就好像說吸煙容易得肺癌,但大家總是心存僥倖,覺得自己不會那麼倒楣,煙還是一支一支的照抽。又好像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講了多少次了,但幾乎每天都有社會新聞喝酒開車肇事的,怎麼講都講不聽,除非搞到家破人亡(自己的或別人的都可能)才會學到教訓。


 


昨天跟「樂興之時」女聲合唱團到宜蘭,他們晚上在宜蘭演藝廳有演出。在台北集合我們就注意到,其中有一個團員帶了一隻貓同行。我比較常看到帶小狗狗出門的,帶貓比較少看到,因為貓一般好像不太愛出門,也比較不像狗會黏著人。這隻貓也的確一直掙扎,但主人將牠裝進一個小提袋,上了遊覽車之後我就忘了這回事。


 


在宜蘭度過吃吃喝喝開心的一個下午,晚上也聽了一場好聽的演唱會;但到演唱會結束後準備要上遊覽車回家時,才聽說那隻貓不見了,所有團員都在幫忙找貓。回台北的時間因此延遲倒是小事,因為我也沒在趕時間;但是聽了來龍去脈之後,就發覺,就又是一個「講不聽」的例子。


 


原來下午合唱團抵達時,要從側門進入彩排,演藝廳的管理人員就發現那隻貓,當下制止說,不可以帶寵物進入演藝廳。結果這位飼主團員表面上答應,但反正袋子很小,後來還是偷偷夾帶進去了。下午彩排時,可能是袋子沒有關好,貓就一溜煙不見了。


 


一直到演唱會結束,貓都沒有再出現,這下子慘了,發車時間到了,不得不硬著頭皮跟大家說這回事。管理人員一聽簡直氣炸了,因為整個演藝廳很大,又有道具間,很多地方可以藏可以去,要找一隻貓實在不容易,但又不能不找到,因為不能放一隻貓在館內,晚上保全系統打開,如果貓跑來跑去,會觸動警鈴,那會把大家搞死的。而且貓還會尿尿拉屎什麼的,對衛生也是問題。


 


但問題是,找不到啊!甚至不確定貓是不是還在館內,也可能已經跑出去外面了。帶貓的團員哭花了臉,其他團員不忍但也無奈,遊覽車的司機等得不耐煩,管理人員還是氣炸。但,貓還是找不到。


 


原本管理人員說找不到貓不讓合唱團離開,但實在拖太晚了,就說那合唱團先回台北,留下飼主跟一個朋友繼續找,但等我們開車之後沒多久,聽說管理人員也撐不住的,要這兩個人回去,第二天再來找。兩個人只好去搭客運回台北,回到台北應該午夜了,然後第二天再將事情排開到宜蘭去繼續找。


 


我想,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幹嘛帶貓出門呢?貓自己在家一點問題都沒有啊!音樂廳這種地方不能夠帶寵物進去這點常識都沒有嗎?虧妳還是經常在演出的音樂科班生。而再來呢?如果第二天找不到呢?要找到哪一天?放棄也不是,繼續也不是,因為根本不知道貓是不是還在廳裡面啊!


 


幸好,今天聽說,貓找到了。


 


雖然經過一番波折,但總是幸運的結局。話說回來,人是不是真的那麼難乖乖的遵守規定/誡命,非得要搞得這樣悽慘才會學到教訓嗎?


 


還是至少同行的其他的團員,能夠因為看到這樣的事情就舉一反三學到教訓?以後知道要成為一個守規矩的人?


 


從聖經中以色列的人經驗,I doubt !


 


(照片為我女兒詹安拍攝的資料照,與本事件無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愛運動但是跑不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